讀經 : 創世記18章22-33節
金句 : 「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世記18章25節)
全年讀經: 創世記18-19章 馬太福音6章1-18節
約翰•葛里遜以他的法律小說聞名,他總是快節奏地描寫關於律師跟受害者、當權者及犯罪者的故事。
但是,他的著作《無辜之人》可不是一本虛構的小說。
這是個不公義的真實故事,敘述一個年輕女子如何被殘酷地謀殺,
而另外兩個無辜的人如何被當作兇手而誤判死刑。
他們無辜受苦了十七年後,才靠著先進的
脫氧核糖核酸(DNA)檢測技術,還他們清白,免除死罪。
經過如此長久的歷程,公義最後才得以伸張。
每個人都渴望公義。但我們需要認清人性的弱點使公義的彰顯充滿挑戰。
我們可能在追求公義之時,卻走向報復之道,而造成更多傷害。
謹記這寶貴的一點:只有在上帝那裡,才能找到完全的公義!
亞伯拉罕反問道:「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創世記18章25節)答案無庸置疑,是肯定的。
但是不只如此,上帝的法庭正是我們唯一能確定公義彰顯的地方。
在這個充滿不公的世界,我們可以把一切冤屈帶到上帝面前,他是掌管全地的法官,他最終將伸張公義!
WEC
世上最好的法官,
無法總是都公正;
只有上帝能做到,
仇能報來冤必伸。 Egner
生活總有不公平,上帝卻永遠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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