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   創世記18章22-33節
金句    : 「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世記18章25節)
全年讀經:   創世記18-19章 馬太福音6章1-18節
 


約翰•葛里遜以他的法律小說聞名,
他總是快節奏地描寫關於律師跟受害者、當權者及犯罪者的故事。
但是,他的著作《無辜之人》可不是一本虛構的小說。
 
這是個不公義的真實故事,敘述一個年輕女子如何被殘酷地謀殺,
而另外兩個無辜的人如何被當作兇手而誤判死刑。
 

他們無辜受苦了十七年後,才靠著先進的
脫氧核糖核酸(DNA)檢測技術,還他們清白,免除死罪。
經過如此長久的歷程,公義最後才得以伸張。

每個人都渴望公義。
但我們需要認清人性的弱點使公義的彰顯充滿挑戰。
我們可能在追求公義之時,卻走向報復之道,而造成更多傷害。

謹記這寶貴的一點:
只有在上帝那裡,才能找到完全的公義!
 
亞伯拉罕反問道:「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創世記18章25節)答案無庸置疑,是肯定的。
但是不只如此,上帝的法庭正是我們唯一能確定公義彰顯的地方。
 

在這個充滿不公的世界,我們可以把一切冤屈帶到上帝面前,
他是掌管全地的法官,他最終將伸張公義!
WEC
 

            世上最好的法官,
            無法總是都公正;
            只有上帝能做到,
            仇能報來冤必伸。
                    Egner


生活總有不公平,上帝卻永遠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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