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   約翰一書2章1-11節
金句    : 「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

            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翰一書5章3節)
全年讀經:   詩篇43-45篇 使徒行傳27章27-44節 
 


當小柯菲從主日學回家後,媽媽問他在主日學學了什麼。
他很迅速地回答:「又是順服!」這個答案發人深省。

雖然我比柯菲年長了幾十歲,但我同意「對上帝的順服」
是我們必須一再重溫的課題,即便有時候我們很不情願這樣做。

章伯斯寫過:「主沒有給我們規則,
但是祂把自己的標準表達得非常清楚。如果我跟祂是出於愛的關係,
我會遵行祂所說的……如果我猶豫了,這是因為我愛另一個人,
且把這個人放在跟祂競爭的位置,這個人就是我自己。」

當我們順服上帝,即是向上帝表示了我們對祂的愛,
也表示我們更相信祂,甚於相信我們自己。
英國解經家平克(Arthur W. Pink)說道,
愛是「一個行動的原則,
      而愛是透過取悅所愛者的行為而表達出來的。」
順服上帝,代表對我們所想要的放手,而選擇做祂所要求的。
 

上帝要求祂的跟隨者順服祂,而耶穌也強調了這一點的重要性。
祂說:「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
(路加福音6章46節)
 
然後祂給出了這個挑戰:「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約翰福音14章15節)CHK
 

           聲稱跟隨耶穌基督,
           卻又欠缺順服意圖,
           顯現我們缺乏信心,
           不信祂將引領正途。
                  Sper
 

順服上帝,就是向上帝表達我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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