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   馬太福音23章1-13節
金句    :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
            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馬太福音23章3節)
全年讀經:   撒母耳記下9-11章 路加福音15章11-32節
 


奧瑞岡州的一名婦人帶著她10歲的孫子,
以165公里的時速飛車,結果被警察攔截。當警察強制她停車時,

她告訴警察,她只是正在教導她的孫子絕對不要開快車。
我想,她大概只要求孫子聽她的「言教」,而不要學她的「身傳」。

法利賽人和律法師也有類似的問題。
耶穌對他們有很嚴厲的評語:他們在屬靈上是破產的。
 
祂認為這兩種人對於他們可悲的屬靈狀況,應當要負全責。
身為摩西律法的繼承人,他們應當教導人民行在上帝的道路當中,
並且與上帝保持真誠而活潑的關係(申命記10章12-13節)。
但是他們把個人的詮釋和應用看得比上帝的律法更重要。
他們往往只說不做,即使他們遵守了律法,
也不是要榮耀上帝而是榮耀自己。
 
耶穌將他們的真面目揭露出來:
他們是把自己包裝成美好形象的假冒為善者。
 

忠心跟隨耶穌並非只是憑嘴巴說的,而是要身體力行。
我們是否不僅傳揚福音,並且真正活出了真理呢?
讓我們能言行一致,成為跟隨耶穌的楷模。
MW
 
 

           當謹記你背負主名,
           人們觀察你的生活;
           稱讚你或是指責你,
           藉你評斷你的救主。
                   Anon.
 


好榜樣能宣揚使人信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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