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紀最佳律師故事:
     有一位北卡Charlotte的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且昂貴的雪茄,

 還為雪茄投保了火險。
     結果他在一個月內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保險費一毛也還

 沒繳,卻提出要保險公司賠償的要求。
     在申訴中,律師說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
     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

 雪茄。
     結果律師告上法院還贏了這場官司。
     法官在判決時表示,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認為此項申訴

 非常荒謬,但是該律師手上的確有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單,證

 明保險公司保證賠償任何火險,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類「火」

 不在保險範圍內。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賠償。
     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

 並且賠償美金一萬五千元的雪茄「火險」。
     最精彩的地方還在下面:律師將支票兌現之後,保險公司馬

 上報警將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縱火案」!
     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這名律師立即以「蓄意燒毀

 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獄服刑二十四個月,並罰

 款美金二萬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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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為真實的故事,並且獲選為「近期犯罪律師競賽獎」的第一名
 果然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一山還有一山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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