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願意讀聖經的人,一開頭定規會並到同樣的難處;
那麼厚的聖經,不知道從那裏讀起?
 
再並到一些不容易明白的地方,對於讀聖經就灰心起來;
這也是魔鬼的詭計,叫人不再愛慕神的話。
 
筆者謹就個人在讀經上的一點實際體會,
把讀經的方法具體的寫出來,給初讀聖經的人作一個參考。
 
在沒有開始讀經以前,有一件事要注意的,
就是要把聖經每一卷的次序,和每一卷的簡稱記熟。
這樣一面幫助我們讀經的時候方便些,
另一面又使我們在聚會中找聖經節容易些。
 
現在請讀者把你的聖經翻到開始的第一頁,就是目錄的那頁,
你會發現參經每卷的次序和簡稱。
 
對於簡稱,每一位都要記熟“創”就是“創世記”,
“出”就是“出埃及記”,“太”就是“馬太福音”,
“羅”就是“羅馬書”,
我們必須熟習這些簡稱所代表的某一卷聖經。
 
其次,就是關於聖經的次序,在這裏寫出一個口訣,
幫助大家去記憶聖經的次序,凡是有上下卷的,
我們把它並為一。讀者可吟通這口訣來記憶各卷次序。
 
舊約部份:創出利民申,書士得撒王代拉,尼斯伯詩箴傳歌,
賽耶哀結但,何珥摩俄,拿彌鴻哈,番該亞瑪。
 
新約部份:太可路約徒羅林,加弗腓西貼提多,門來雅彼約猶啟。
 
談到讀經的方法,大體上有兩種:一是略讀,一是精讀。
 
但不管是略讀或精讀,都得要有系統的讀下去;
不要隨便翻到那裏就讀到那裏,應當是一次緊跟上一次的次序來讀,
一直讀下去,直到把那一卷讀完。
 
每一個讀經的人,都要採用這兩種方法:
若是單採用一種,讀經一定讀不好。
 
略讀可以使我們很快的把聖經讀完一遍,瞭解聖經的大概內容。
精讀可以使我們深入的領會神的心意,能以好好的討神喜悅。
無論是略讀或是精讀,我們都該有很認真和嚴肅的態度,
等候神藉著聖經對我們說話。
 
一、略讀
略讀既是使我們能大體上領會聖經的內容,
我們就不能因為讀的速度較快,就可以馬虎一點。
 
讀經的人總不可存馬虎的態度。
 
我們很願意每一位信主的人,能夠在一年內把聖經從頭到尾讀一遍,
讀完了又開始讀第二遍,第三遍,一直這樣的一遍又一遍的讀下去。
 
許多在神面前大蒙恩典的人就是這樣的吸收神的話。
 
初信的人別以為這是一件很難作的事,如果心裏有作難,
這實在是出於魔鬼的打岔,攔阻你不能在神的話上得恩典。
 
我們算一算每天花在讀報紙或其他書籍的時間,
再來比對一下我們讀經的光景,我們就會發現自己是何等的愚昧。
 
雖然整本的聖經是那麼厚,若是我們在一天內能讀兩章的舊約,
一篇詩篇和一章新約,那麼一年內,我們不只能把聖經讀一遍,
並且也能開始第二遍。
 
一天讀四章聖經,對一個渴慕神的話的人來說,一點也不是難處,
因為只不過用二十分鐘的時候就讀完了。
 
不過我們不願意讀經的人硬性的為自己定規每天要讀多少,
這樣很容易給魔鬼留下控告人的地步。
 
一年一遍,每天四章,只是給讀經的人作一個參考的根據。
時間多,我們多讀一點,時間少就少讀一點。
 
 
二、精讀
至於精讀,我們要多用一點話來看一看,
因為精讀不像略讀那樣簡單,只把事實大體讀過就行。
 
精讀是要細心的讀,讀的量不要太多,
一小段或是一個意思就夠了。
 
但卻是要翻覆的思想聖經的意思,要從其中領會神的心意。
 
下面列出一些要注意的事情,
可以幫助我們好好的去吸收神的話。
 
 
1、要準確的注意事實
許多人讀神的話,很不注意這一點,結果造成一些不是聖經的東西,
硬要說成是聖經的東西。
 
比方說馬太十三章的芥菜種的比喻,芥菜變成樹,
明明是講到變了質的問題,
但是卻有人硬要說是基督教發展很快的現象,這不是聖經的事實。
 
又比方說,
聖經根本連提也沒有提到主耶穌是在十二月二十五日降生,
但是許多人卻硬說這一天是主降生的日子。
 
又比方說,聖經明明的說,人得救不是靠行為,
而是因著神的恩典並人的相信,但是也有人不顧聖經的事實,
單憑個人的的幻想,結果一直在得救的問題上苦惱了自己,
也影響了他人。
 
因此在深入讀神的話的時候,一開始就得建立好這一個觀念,
聖經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說,不增加也不減少。
 
沒有這個讀經要準確的觀念,很容易便走入斷章取義的危險裏。
 
歷史上許多異端發生的原因,
其中有一樣就是從聖經中斷章取義,把聖經的完整割裂了。
 
比方說,有一些稱為基督徒的人,他們說,
主耶穌來世的目的就是給人一個博愛,
犧牲自我和服務大眾的榜樣。
 
他們根據馬可十章四十五節: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
但是這節聖經沒有完,主的意思也不是停在這裏,
底下還有“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這裏按著聖經的事實,主自己說他作人的態度是為人服務,
但他降世的目的卻是捨命作為人在神面前的贖價,使人得救,
與那些人所標榜的完全不一樣。
 
不顧聖經事實的準確,斷章取義的領會聖經,
常是私自改變神的話,敗壞了人的信心。
 
因此,要避免斷章取義,一定要注意上下文的話,
把聖經的完整事實,完整的意思讀出來。
 
不注意上下文,除了會發生斷章取義以外,
還常使讀經的人不容易明白聖經的話。
 
 
2、要讀出聖經的原則
聖經裏面充滿了神的各種屬靈的原則,
讀經的人要留心把聖經的原則讀出來,
憑著所讀的原則去追求及領受神的恩典。
 
有些原則的問題,很淺白的就在字句上表達出來。
 
比方我們讀加拉太書,很明顯給我們看見,
我們現今與神發生關係,不是根據律法(人自己作好)的原則,
而是根據恩典的原則,一切都是神的憐憫。
 
又舉一個例子說,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章七節)
這裏又很明顯的給我們指出“信心”的原則來。
 
在新約的時候,神很注意到人的信心,人是憑信與神發生關係,
人又是憑信而接受一切屬靈的並生活上的恩典。
 
“信心”是聖經上一個很大的原則。除此以外,
還有“信與不信原不相配,不可同負一軛”,
“肢體應當彼此相顧,不可分門別類。”
“凡事討主喜悅。”……讀聖經的人要透過聖經的字句,
認識聖經的原則,就根據這些原則來生活。
 
在聖經的一些史實的記載裏,
雖然有些沒有明顯的用文字寫出原則的字句來,
但是仔細的思考那事實的內容,屬靈的原則就給發現出來。
 
舉一個例子說,在利未記獻祭的事上,我們會讀出,
人在神面前蒙悅納,與獻祭的人本身的光景完全無關,
他過去是“好”是“壞”一點也不起作用,
只要那人真誠的尋求悅納,他得蒙悅納完全是在於他所獻的祭物。
 
祭物對,獻祭的人就對;祭物好,獻祭的人就好。
 
這祭物自然是指著神的兒子,神的兒子在神看來不只對,而且好。
 
我們憑著我們的祭物主耶穌,神就完全的悅納了我們。
這樣,基督就是我們的一切,
所有在基督以外的,與神完全無份無關。
 
又再舉一個例子說;
在舊約,神藉著會幕裏的約櫃住在以色列人當中,給以色列人祝福。
撒母耳記上第四章記載,以色列人當時犯罪遠離了神,
那時他們和非利士人打仗,屢打屢敗,
他們以為把神的約櫃抬出來一同上陣,一定能打勝仗。
 
但是那結果與他們所想的相反,
不但沒有打勝,並且連約櫃也被敵人擄去。
 
我們若細心去讀這一段歷史,我們一定能發現,
神不是注意外表現象的,而是注意裏面的實際。
 
雖然約櫃是神同在並賜福的表號,但人的罪已經使神遠離了。
 
雖有約櫃的外表,但卻沒有神同在實際。
這就是羅馬書二章十九節的
“在乎靈(裏面的實際),不在乎儀文(外面的表現)。”
 
 
3、明白神的心
聖經是神的計畫和他作工的記錄,因此除了神本身以外,
還包括了人的光景和魔鬼的作為。
 
雖然有這三方面,但我們在讀經的時候,卻要特別注意到神的心。
我們稍微留心一下,就會發覺聖經充滿了神的感情。
我們能領會神的感情,接受神的感情,
就叫我們屬靈的生命大大的蒙福。
 
舉一個例子來說,創世記六章五至六節: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耶和華就…心中憂傷。”我們從其中就看出了,
人的背叛是怎樣傷了神的心;
 
我們若是蒙恩認識了神的人,豈可再活在罪中來傷神的心哩!
 
又說,以賽亞書一章二至三節,
“天啊,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
將他們養大,他們竟背逆我。
 
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人卻不認識我,
我的民卻不留意。”神對人的憐惜,人卻背逆而傷透神的心,
我們看見神的感情在人的身上是何等的重,
我們豈能繼續向神頑梗悖逆下去呢!
 
我們再看一個例子。比方說,我們很熟悉的約翰三章十六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我們可以這樣思想:神愛世人,我是世人中的一個,因此神也愛我。
 
為什麼神要愛我呢?我就會想到,因為我是一個罪人,
神若是不愛我,我一定在他的審判中永遠滅亡。
 
神愛我,不願意我滅亡,他就把他的兒子給了我,
替我在十字架上死。
 
神有多少個兒子呢?只有一個。哎唷,怎麼他只有一個獨生子,
也肯為我舍去呢?
 
啊!神實在愛我到了極點,如果神有幾個兒子,為我舍去一個,
已經是不得了的事。
 
現今他只有一個兒子,但為著我不致滅亡,他寧願他的獨生子死,
也要我能活。
 
神的愛舉世無匹,沒有為他自己留下什麼;
他看我能脫離死亡比什麼都重要,神是這樣的愛我,
我也甘願完全的愛神,因著他,我也不為自己保留什麼。
 
的確,我們在神的話裏明白了神的心,實在是一個頂大的福氣,
不單是領會神的愛,也領會神的公義,神的聖潔,神的智慧,
神的大能與神的所有和所是。
 
在我們讀經的時候,可能的話,最好能預備一個筆記本,
把讀經的心得和亮光,或者是神藉著聖經對自己講的話,
簡單扼要的作一點筆記,或者直接寫上在聖經上空白的地方。
這樣作,會叫我們更牢固的得著神的話。
 
除了略讀和精讀以外,還有一個讀經的方法,
就是按著真理的專題來讀。
 
初讀經的人當然說不上用這個方法,
因為需要有對聖經知識相當熟悉的基礎。
 
但是為了自己更深的受造就和幫助人認識神,經過了一個時期,
我們也得要有關於基本要道的讀經,對聖經內各個真理,
如恩典與律法,得救,主再來,教會,與主同死同活,
……都有一個清楚的認識,
叫我們實際的紮根在主耶穌和神的話上面。
 
 
三、一點提醒
聖經是由聖靈啟示來的,
因此讀經的人也需要聖靈的幫助來明白神的話。
 
因此我們每次開始讀經以前,都要先禱告,
求主藉著聖靈開通我們的心,為我們解開神的話,叫我們得見亮光,
又把屬靈的悟性賞賜給我們,叫我們能領會神的話。
 
讀經完了,又把讀經所得的亮光,作禱告的內容,
再向神禱告,也感謝神用聖經來供應了我。
 
因著我們屬靈的經歷所限,在讀經的時候,
常會並到一些難明白或者感到枯燥的地方,這是一定有的事情。
因此,讀經的人不必作難,就暫時越過這些地方讀下去好了。
等到以後再讀到這個地方,也許我們就會明白過來了,
或者我們可以去問問別人,也可以從他們那裏得明白。
總而言之,不要受不明白的經文來擾亂我們讀神的話的心。
 
 
四、讀經的時間
究竟要多久才讀一次聖經呢?
聖經既是我們生命的糧,我們可以另外問個問題,
我們究竟要多久才吃一頓飯呢?
這個答案一定是“每天都要吃,一天吃兩頓或三頓。”
同樣的。我們讀經也應該是每天都要讀。
 
讀經最好的時間,是在清晨,不光是環境安靜,
人的心靈也很蘇醒,在這樣的情形下讀神的話是最好的。
 
並且在每日的生活一開始就和神有接觸,有交通,
這是十分蒙恩的事。清晨的時間用來精讀神的話是最合宜的。
為著能清早起來,就不能不注意晚上休息的時間,非不得已,
不要太遲睡,不然清早就起不來。
除了在清早精讀的話,再在其他的時間或是晚上略讀神的話。
 
一般來說,我們在讀經上的一個難處,好像就是很不容易找到時間。
這問題好像是很現實,但實際上是很不現實的。
我們稍為計算一下每天生活的時間,我們一定會發覺在一天當中,
我們浪費了許多的時間去作一些可有可無的事。
甚至是無所事事的白白讓時間溜過去。
 
因此,我們若抓緊時間,好好的安排一下,時間決不是一個難處。
有一位弟兄,每天從早上六時半開始上班,除了中午短短的休息,
一直到晚上九時過才下班回家。
 
雖然時間這麼緊,因著裏面有饑渴,這弟兄很好的安排他的時間,
每天還能用一個多鐘頭與神交通,再說,一天二十四小時,
我們自己用了絕大部份,但要找一個時間與神親近也找不到。
這是講不過去的。
 
 
五、讀經的人
末了,還要談談讀經的人。上面說了許多方法的問題。
但是屬靈的事情,最要緊的不是方法,而是人的自己,
如果人不對,方法對了也沒有用處。
 
所以一個讀經的人,必須深深感到自己在神面前是饑渴的。
 
讀經不是基督徒的責任與本份,而是基督徒的需要,
如同吃飯不是人的責任,而是人的需要一樣。
 
“他叫饑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一章五十三節)。
求主使我們對他的話夠餓。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羅馬書十五章四節)。
讀經的人不單對主的話要夠餓,並且讀過主的話就立志去遵行,
根據主的話去生活。
 
聖經上神的命令,我們毫不遲疑的去遵行;
聖經上的歷史,我們從其中取得提醒與監戒;
聖經上的原則,我們作為生活的依據。
我們抱著這樣的存心和態度來讀神的話,
神必使我們常在他豐富的恩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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